地区: | 安图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0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00-11:30 13:0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3-5899099 |
地址: | 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九龙路48号 邮政编码:133600 |
安图县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撤销企业科,农业科。
(二)设立综合科,农业农村科。
(三)办公室,加挂人事教育科牌子。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除原办公室工作职能外,增加负责局机关办公室自动化建设职责,取消负责县财政局至州财政局、省财政厅之间广域网和全县预算单位、乡镇城域网的建设和维护;县财政局业务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职责。保留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承担机关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财工程”核心业务系统推广应用,保障财政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减少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
增加承担后勤管理、文字综合、提案议案办理、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县财政局至州财政局、省财政厅之间广域网和全县预算单位、乡镇城域网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县财政局业务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预算科,去掉监督管理科牌子,加挂预算绩效监督管理科牌子,保留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负责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拟定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全县年度预算;负责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减少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罚没收缴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增加承担拟定相关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负责开展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县隐性债务的管理及统计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县属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负责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相关政策;负责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国库科,加挂会计科牌子,国库科(信息中心)除原国库科工作职责外增加负责县财政局至州财政局、省财政厅之间广域网和全县预算单位、乡镇城域网的建设和维护;县财政局业务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职责。保留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承担会计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的信息维护工作。
减少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增加承担拟定相关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非税收入集中收缴工作;汇编年度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年终结算工作;负责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工作;组织珠心算比赛和珠心算选手的集训;承担珠心算师资的培训与理论研究;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经济建设科,去掉教科文科牌子,加挂企业科牌子,减少负责掌握全县经济建设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牵头负责与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会同经济建设部门研究提出经济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经济建设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教科文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审核教科文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
增加承担拟定相关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工作;承担发改(粮食)、交通、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监管中央、省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煤炭企业亏损补贴资金、中省直下放企业的破产费用,对专项资金使用追踪问效;负责处理各种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负责管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管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农业农村科,加挂惠农事务科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拟定相关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工作;承担农业、水利、畜牧、扶贫、水电中心、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各乡镇的部门预算和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产粮大县、商品粮大省、粮食补贴等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行政财务管理科,去掉采购管理科牌子,加挂教科文科牌子,减少承担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审核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督执行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受理县级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处理县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结算手续;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监督管理集中采购活动的各项事宜及采购信息的发布。
增加承担拟定相关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工作;负责拟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资金预算、资金决算进行审核;审核下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及政府预算项目资金,监督已拨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申请项目资金实施绩效管理;负责审批各部门的预、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制定相关分配政策,统一管理和监督各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政分配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的有关专项资金;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社会保障科,去掉综合科牌子,减少负责掌握全县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社会保障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彩票公益金管理;规范津贴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增加承担拟定相关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工作;管理社会民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危房改造等领域专项资金;承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管理,监督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批复年度决算;根据项目支出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综合科,加挂国有资产管理科牌子,承担拟定相关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支出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工作;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金、福利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资金;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负责规范津贴补贴;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管理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拟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县本级罚没票据发放及管理;对县本级罚没收入和扣押款项实行“专户收缴、专户管理”;对执法机关罚没财物进行稽查;对县本级罚没物品进行收缴及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行政审批办公室,去掉法制科牌子,加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保留会计机构代理记账许可;承担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和汇编工作;承担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年度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减少负责县级非税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县级非税收入稽查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行政审批工作。
增加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集中采购目录;受理县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处理县本级采购的投诉事项;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监督管理集中采购活动的各项事宜及采购信息的发布;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财政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预算科(预算绩效监督管理科)、国库科(信息中心)、经济建设科(企业科)、农业农村科(惠农事务科)、行政财务管理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综合科(国有资产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党总支。
负责人:郑秀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