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安图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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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8:30-11:30,13:30-17:00,10月1日-4月30日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3-5894013 |
地址: | 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街龙安路42号,邮政编码:133600 |
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县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根据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州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内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
(六)承担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的职能,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实施对原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安排审核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参与全县电力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县协调发展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落实长吉图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工作任务。谋划和推动双边和多边区域合作项目建设。负责地区经济协作,落实“一带一路”及对口支援等方面有关政策规定,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等。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九)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审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收费价格;制定、公布县内价格管理收费目录;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定价权限内的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对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监测、公布;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对价格调节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运用价格调节资金调节市场供求,稳定市场物价;对刑事案件、违纪案件、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案件的价格进行认定。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国家储备品种目录。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研究提出全县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五)根据国家和省、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的安排意见和建议。
(十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全县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管理全县粮食、棉花、盐和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科、农村经济和粮食产业发展科、产业协调科、价格管理科、粮食执法督察科、粮食储备和安全管理科、能源发展科、物资储备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等12个科室,下设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粮油品质卫生检验监测站、军粮供应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
电子邮箱地址:atxfgj@163.com
单位负责人:吕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