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珲春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3-7891006 传真号码:0433-7565804 |
地址: | 吉林省珲春市新安街西城名苑东侧 邮政编码:133300 |
珲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划转后的权责清单为准。
(二)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工作。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包括临时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生态环境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城区内文明养犬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工作。
(七)承担城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并制定城市清除冰雪的范围、标准、时限及清除冰雪工作的监督、检查、处罚工作。监督指导城区清雪服务机构相关工作。
(八)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及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九)市城管执法局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局文印管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办公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车辆、执法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劳动保障工作。
(二)指挥中心。负责全局大型勤务活动指挥调度、重点工作协调部署、组织推进。负责制定年度绩效考核任务指标,调度工作任务,协调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信息化系统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数字城管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和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和数字平台、12319城管热线的投诉、举报件的受理、转办、复核、回复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城管执法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报送和网评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法制科(督查科)。负责督查局党组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负责城管执法案件卷宗档案管理和业务统计。负责城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资格审查及执法证件管理。负责全局普法教育、普法宣传、依法行政、营商环境、信访投诉、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管执法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负责对城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及城管队伍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综合业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各类整治方案,组织城市创建、集中整治活动。负责落实省、州住建系统工作部署,上报各类整治信息及工作汇总。负责全局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业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区内的户外广告审核监督工作。负责市区公共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犬只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
珲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穆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