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珲春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
电话: | 0433-8176010 |
地址: | 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邮政编码: 133300 |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就业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调节控制就业形势,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激励工作;负责引智项目人才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9)受理人事和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0)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1)负责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处罚、给付、认定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管理事项。
(12)负责贯彻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职责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退休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行政办公室(规划财务监督科);就业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养老失业管理科;劳动关系管理科;工伤劳鉴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胡乃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