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延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气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3-2813024 |
地址: |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延龙路905号 邮政编码:1330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体系的有关工作。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三、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五、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八、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林 飞 党组书记、局长
管春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纯哲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佐歧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光石 一级调研员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监察处、业务科技处、延边州气象台、延边州气象服务中心(延边州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延边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吉林省气象信息技术保障分中心、延边州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延边州气象行政执法支队、延吉市气象局、图们市气象局、敦化市气象局、珲春市气象局、龙井市气象局、和龙市气象局、汪清县气象局、安图县气象局、延边农业气象试验站、汪清县罗子沟气象站、延边华风气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