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乾安县统计局属于省垂直管理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编制10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工勤编制1个。设机关领导职数3个(1正2副)。
现有全部职工12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机关工人1人;松原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乾安分中心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9人。
在职的12人中,局机关领导2人,普查中心主任1人。
资金来源: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乾安县统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人事、保密、外事工作;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政务信息等工作。
负责综合、平衡、劳资、政策法规、科技五个专业统计工作,具体职能:依法拟定全县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研究拟定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统一审查和管理;整理和提供全县及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整理编印各类统计资料;建立和应用全县综合数据库;指导全县综合统计基础工作;协调全局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全县人口、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搞好科技、妇女儿童情况调查工作,对数据进行整理综合分析,并对外提供科技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拟定全县中长期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撰写重要的统计法制工作文件;负责组织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和检查本县各级统计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负责统计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聘任工作;审定部门统计标准,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负责统计报表和清理工作;组织统计登记、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单位统计工作并管理名录库。搜集整理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并进行归档,把有关资料编入《乾安统计年鉴》。
(二) 社会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农业、贸易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上报和提供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和开发运用,提供专业性统计咨询建议;组织指导上述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上述专业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为统计与国际接轨献计献策。配合综合科,做好全局的统计业务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机构职能
(一)依法拟定全县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全县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调查处理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审定部门统计标准;审批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调查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全省、全市的统计调查方案。
(四)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全县的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汇总、整理、编印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国家、省、市及本市各县区的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对统计基本单位实行统计登记管理;对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进行培训教育;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宣传工作。
(七)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和数据库体系。
(八)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尽快与国际接轨。(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丁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