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前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 8:30——11:30,13:00——16:30 |
电话: | 0438-2122422 |
地址: | 前郭县松江大街560号 |
机关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省、市有关的教育工作的规定及要求。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教育机制,明确发展重点、确定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指导各学校教学工作,按照政府工作要求,对涉教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四)抓好教育教学管理,校外培训管理,统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化课程改革,从根本上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以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统筹兼顾,确保基础教育、职业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六)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强化师德建设,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和教学能力提高活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指导并组织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思想政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与妇联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并认真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组织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自学等各类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拟定全县教育基本建设规划,抓好校园校舍的质量建设和安全管理。
(十)抓好教育经费的收支管理,用好国家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并指导全县各校的财务工作。
(十一)强化教育行政审批职能,理顺管理审批关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分析统计和公布。
(十三)按照《前郭县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前审改办发[2018]2号)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字综合、会议筹备、文件收发、存档、保密以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内外政务、财务管理、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审计基层学校的财务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管理、学校编制管理、教师调配、职称评聘、工资核定、工作考核、退休办理、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免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发展、档案管理和党费收缴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支部的党建、意识形态及统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妇女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女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教育城域网络建设、维护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负责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的统计上报、网络会议系统的运维工作,检查指导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教学以及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工作;负责指导检查评价全县学校德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管理与评价工作,负责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和思政课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指导校外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中小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工作,负责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益,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
(三)基础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检查、指导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检查、评价各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做好全县中小学的学籍管理、教材征订与管理以及学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政策,推行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加强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做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工作,负责参加上级语委、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言文字相关赛事;规范校外教育培训 (含线上线下) 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及日常巡查,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的违法违规问题;负责监督指导学校贯彻落实体育、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估,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体育活动的开展及高中学校的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禁毒教育工作和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学生体育考试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工作,制定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对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的培训,指导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
(四)民族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县民族教育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检查督促学校民族教育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指导民族学校语言、文字、教材使用和教师配备情况;管理培训民族教育教师队伍;负责马头琴、四弦琴教学管理,巩固和发展民族文化教育事业;负责上级关工委确定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开展“五好基层关工委”“关心下一代”的创建工作,配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青少年教育工作。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教育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审批事项;负责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等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域内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等职责;负责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全县的民办教育工作;拟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负责管理全县民办学校的办学机构及常规教学工作;规范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协调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执法检查;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登记和宣传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工作。
(六)安全生产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制定出台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方案和计划;会同教育局相关科室,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监督整改,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各类安全演练,定期或不定期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协调政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