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宁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夏季) 上午8:30 — 11:30 下午13:00 — 16:30(冬季) |
电话: | 0438-6839316 |
地址: | 松原市宁江区政务大厅4楼 |
松原市宁江区文旅局是宁江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措施、办法。
协调推进全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城旅游。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
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考古工作职责。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建设与发展。
负责全区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统筹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依法对全区体育事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发展全
区群众体育运动,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统一规划全区竞技运动项目设项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建设和体育训练工作,组团参加和承办省、市级运动竞赛,负责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按照审批权限,确定运动员、裁判员的技术等级。
推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对体育活动的指导。鼓励和支持体育的社会组织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组织科学研究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依据社会办体育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抓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予以管理和监督。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