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镇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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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
电话: | 0436-7831006 |
地址: | 镇赉县东南部 |
一、基本概况
大屯镇位于镇赉县东南部,距县城60公里的莫莫格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地处黑龙江、吉林省两省两县交界,南与大安、东过嫩江与黑龙江肇源县杜尔伯特相邻。全镇辖区面积4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877公顷。全镇15个行政村、29个自然屯,总人口21000人。2007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省发展与改革十强镇”、“省级生态镇”、“国家重点镇”。负责人:张琦,联系电话是0436-7831006。核定乡机关行政编制26名。下设事业单位1个:镇赉县大屯镇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谷立军,联系电话是0436-7831006。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乡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机构编制、人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村屯环境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情况统计、动态监测、脱贫巩固、宣传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代表乡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规划、指导、协调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农村经济。负责招商引资、区域内商贸流通等经济工作。落实上级财政经济管理方针政策。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运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惠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会计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发挥枢纽作用。协调乡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