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为长白山管委会内设机构,正处级建制。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落实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全区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环境监测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九)承担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脱贫攻坚等工作职责。
(十)完成长白山党工委、长白山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设置(内设机构)
综合科
联系电话:0433-5710593
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5710036
自然生态保护科
联系电话:0433-5710652
污染防治科
联系电话:0433-5710287
环境监测科
联系电话:0433-5710866
三、负责人姓名
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