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白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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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 |
电话: | 0439-8238832 |
地址: | 长白县东安路29号 邮政编码:134400 |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州)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计划和基金预决算的执行落实工作;负责本县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本县社会保险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县社保局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本县社保局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受理本县社会保险业务信访案件,向社会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2)负责县社保局本级行政经费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金保值增值和社会保险费缓缴资产抵(质)押工作。
(3)负责县社会保险局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关系管理、账户管理、信用管理、基础信息录入与维护、权益记录、待遇核定、待遇支付和社会化管理;负责本县工伤医疗的监管监控和工伤预防实施;负责本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财务档案、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4)负责党和国家干部人事政策在本级局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本县社保局涉及人事、财务部门的正职,由本级局征得省局对应处(室)同意后决定任免;其余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正、副职,由本级局考核任免,并报省局备案;负责本级局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管理服务工作。
(5)加强对本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本局机关党建工作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由县党工委统一领导,本局具体领导和管理,自觉接受省、市(州)局党组的监督指导。
(6)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密切沟通配合,对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7)领导本局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1、负责公文处理、机要文电、会议管理、公务活动、文书档案、保密工作;
2、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工作;
3、负责上级机关或本级领导班子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综合反馈;
4、负责政务综合材料起草工作;
5、负责本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管理;
6、负责后勤保障、日常考核、资产管理、食堂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干部人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对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管理服务;
8、负责本局机构编制、招录、调配、考核任免、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等干部人事工作;
9、负责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10、负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1、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12、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3、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14、负责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5、负责加强本局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16、负责县“四大机制”、脱贫攻坚等考核工作;
17、负责社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二) 综合计划管理科
1、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调剂金计划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经办管理服务制度机制,综合协调各险种政策规定、经办规程的有效实施和顺畅运转;
3、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推进方案;负责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督办及综合反馈;
4、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分析;
5、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
6、负责数据质量管理;
7、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会保险信用管理;
8、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协调办理并跟踪落实信访事项;
11、负责“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统计、改革、上报工作。
(三)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管理科
1、负责本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2、负责制定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扩面征缴支出计划方案及考核评估方案;
3、负责健全完善本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4、负责审核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业务经办;
5、负责参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6、负责本科室的文字材料。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1、负责本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2、负责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扩面征缴支出计划方案及考核评估方案;
3、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4、负责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
5、负责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6、负责本科室的文字材料;
7、负责行业扶贫工作,围绕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待遇等重点任务,有效地解决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社保兜底问题。
(五)工伤保险管理科
1、负责本局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2、制定实施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扩面征缴支出计划方案及考核评估方案;
3、健全完善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4、负责定点机构服务监管监控;
5、负责审核工伤保险业务经办;
6、负责工伤预防工作;
7、参与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8、负责本科室的文字材料。
(六)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1、负责受理各险种参保登记、业务申报、保费征收、待遇核定发放、享受待遇初次建模、工伤费用结算受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账户管理、基础信息录入与维护等柜面业务;
2、办理数据统计、测算、清算等派生业务;
3、开展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4、开展服务对象政策业务咨询;
5、审核用人单位和职工享受稳岗补贴资格;
6、负责业务档案资料影像化及接收、整理、移交;
7、负责本科室的文字材料,负责参与本科室相关的行政复查和行政复议事项的处理,协助处理转办的信访案件。
(七)社会保险稽核内控科
1、负责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等事项开展稽核;
2、负责对应参未参用人单位依法扩面,对应缴未缴参保单位依法催缴;
3、负责经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数据稽核认证;
4、负责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工作;
5、负责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履行整改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基金监督部门作出行政执法移送。
6、负责本级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7、负责对各险种业务经办和待遇支付进行监督控制、分类处理;
8、负责对业务运行及内控情况定期撰写内控审计分析报告;
9、负责对审计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10、负责本科室的文字材料。
(八)财务管理科
1、负责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及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社会保险费缓缴抵(质)押资产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操作办法,并对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及行政经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社会保险费缓缴抵(质)押资产管理和结算工作;
3、负责本级行政经费管理;
4、负责职业年金归集、拨付及会计核算、归集账户选择等管理事项;
5、负责本科室的文字材料,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查阅及移交。
(九)信息档案科
1、负责本单位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标准;
2、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补充、修改并组织实施;
3、按照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化规划做好本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4、负责本单位应用省级集中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和应用运维;
5、负责本单位建设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软硬件及网络的应用、运维及安全管理;
6、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外延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技术支撑;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信息技术培训指导;
7、负责本单位贯彻落实全省社保系统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标准;
8、负责制定本单位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管理本单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财务档案、参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续保人员档案以及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对本单位社会保险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0、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全民参保计划工作中的有关数据采集,为扩面参保提供依据;
12、负责本科室的文字材料。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王勇 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秀晶 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计划管理科、信息档案科。
张慧洁 分管工伤保险管理科、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社会保险稽核内控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财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