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一、主要职责: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广播...
机构信息
地区: 长白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
电话: 0439-8253688
地址: 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54号。 邮政编码:1344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主管行业领域各项事业和产业发展,研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规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

 (五)负责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考古工作职责;指导文物、博物馆事业建设与发展;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和宣传等业务工作;统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七)加强文化旅游资源的深度整合,建设县域旅游线路;加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加强与周边旅游县市的深化合作;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涉及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谋划包装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加快A级以上景区的开发建设步伐;组织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重大体育比赛;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管理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文化、旅游和体育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推进全域旅游。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统筹协调国际、国内区域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统计,负责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文化和旅游网站及其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工作;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市场进行行业监管,监督、检查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行业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五)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指导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的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在行业范围内负责管理、指导实施行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十七)承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关  爽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全面工作。分管长白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

王振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体育、行政审批、“三馆、两场”管理、重点工作、营商环境、体育项目谋划、体育向上争取资金、深化改革、领导班子建设、人才建设、党建、团委工作、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双拥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管理、公务员考核等工作。分管体育科、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文化体育事业服务中心(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易秀娟  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公共文化建设、群众文化、文艺展演、文图博管理、对外文化交流、文化重点工作、文化向上争取资金、信访等工作。分管财务室、文化艺术科、民俗文化研究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周  鑫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管理、宣传推广、旅游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建设与谋划、安全生产、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旅游重点工作、招商引资、旅游向上争取资金、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合力治边、法制建设、服务业发展、应急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帮扶企业、生态建设、依法行政、疫情防控、综合性文件、行政后勤、政务公开、工会、妇女、档案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保密工作、网站、国安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市场管理科、宣传推广科、产业开发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内设机构:

 长白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政务协调、内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接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督办事项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党建、扶贫、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拟订人事、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福利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旅游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阶段性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重要会议和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负责公文拟办意见及各类会议记录。

(二)文化艺术科。拟订文化事业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及各类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研究指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促进其健康发展;策划、指导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文化艺术比赛、文艺展演、展览等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负责文化艺术工作的对外交流。

研究拟订文物、博物馆和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管理考古工作;指导、管理博物馆、图书馆业务工作,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数字化、标准化建设;研究、指导、组织文物保护、管理、发掘、整理、抢救与利用工作;向国家、省、市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动文物旅游融合发展。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产业开发科。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组织建设和业务开展工作。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研究旅游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各类旅游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旅游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建设、评定工作;指导冰雪、避暑、乡村、民俗史记、工业等旅游产品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投资计划及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开发设计旅游线路,加强文化旅游资源深度整合以及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并与周边旅游市、县加强深化合作;负责与国内外各级政府、民间组织加强文化旅游业务的交流合作。负责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四)体育科。负责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体育公共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省、市体育竞赛;组织县级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活动。推动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

指导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承担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等级管理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负责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五)宣传推广科。负责文化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并指导域外文化名人、主流媒体的考察、采访及报道工作。

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工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旅游市场的国内外推广工作,协调国内外重要旅行商的考察接待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打造长白重要旅游节庆品牌;指导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工作,编印旅游宣传资料。负责拟订并实施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建设旅游营销渠道体系,组织策划各类旅游营销活动;负责旅游企业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文化和旅游网站及其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工作;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工作。

(六)市场管理科。管理文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文化艺术品市场、旅游市场、体育场所;负责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依法行政,并监督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行政执法;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文化市场、旅游市场、体育场所、文博物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受理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投诉案件;负责拟订旅游行业标准的有关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规范、监督旅游行业经营行为,维护行业公平、健康秩序;负责组织旅游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负责拟订旅游定点单位经营标准,做好旅游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负责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示范点、旅行社、导游员、旅游购物店和旅游餐馆的推荐、评定、复核等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拟订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本行业、本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预案;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指导、协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督促检查监管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广播电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广播电视事业的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核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行业监管。规划和指导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论证、审核、审批、上报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人:关爽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白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白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