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部门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
机构信息
地区: 长白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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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0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14:00-17:30(春夏季)
电话: 0439-8223045
地址: 长白县马鹿沟县委新党校,邮政编码:134400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部门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协调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执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社会保险补贴,个体经营税收减免核对,企业、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吸纳失业人员税收减免核对职能;负责县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督察工作。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处罚,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种案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才开发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等工作。

九、按照管理权限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拟订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实施;贯彻落实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督查。

十六、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履行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下列机构:设置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支部。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县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会保险科、法规监察和就业促进科。5个所属事业单位:县就业服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劳动监察大队、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通讯地址:长白县马鹿沟县委新党校

负 责 人:金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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