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靖宇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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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
电话: | 0439-7829109 |
地址: | 靖宇县靖宇大街789号 邮政编码:135200 |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靖宇县机构改革方案》,成立靖宇县应急管理局,加挂靖宇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协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省、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工作,必要时依据各部门提请,负责发布自然灾害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分配上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县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车辆管理等工作。
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制订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各乡镇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使用培训,统一协调、调度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等工作。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工作。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其他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许可证发放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和其他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操作资格考核工作。
(二)灾害防治指导科。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县级综合防灾减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指导实施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航空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上级划拨和全县救灾款物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县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监督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工作。
政治处。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局班子配备情况:
刘辉,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
刘凤铭,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监管工作。分管煤矿监管科、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非煤矿山监管科。
邢俊峰,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应急管理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综治、信访、宣传、人事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脱贫攻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党办、人事科、驻村工作队。
李宜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县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工作及安全生产考核、宣传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数字信息化建设、行政审批工作和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工作;负责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分管综合监管科、危化科、法规科、综合科、财务科。
娄德慧,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应急值班中心信息化建设,应急值守,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灾害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分管防火办、防汛办、应急值班中心、应急保障中心、救灾科(地质灾害指导科)。
四级调研员张进、二级主任科员许广才,协助局政治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