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抚松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1:30,13:30--17:00冬季8:30--11:30,13:00--16:30。 |
电话: | 0439--6868010 |
地址: | 抚松新城新行政中心五号楼四楼; |
一、基本概况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抚松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起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和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抚松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 夏继田: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石 斌:分管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财务、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医疗保险信息中心。负责机关业务工作,包括基金监管、待遇保障、经办中心、信息中心、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副局长 孙 溱:分管党办、机关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工作,机关办公室工作,包括人事、信访、绩效考核、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政法、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四、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基金监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察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负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待遇保障科。组织起草医疗保障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深化医改相关政策工作。
五、下设事业单位
(一)抚松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抚松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地址: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333号工商银行2楼;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3:30--17:00冬季8:30--11:30,13:00--16:30;电话:0439-6239633;负责人:蔡万红
(二)抚松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
抚松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负责医疗保险信息工作。地址:抚松新城新行政中心五号楼四楼;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3:30--17:00冬季8:30--11:30,13:00--16:30;电话:0439-6868009;负责人: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