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源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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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13:00-16:30(秋冬季),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9-3722326 |
地址: | 白山市江源区孙家堡子民强街15号, 邮政编码:134700 |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地方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考核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按规定管理国内外对全区的各项教育援助和教育投入。
(六)指导全区中小学党建、纪检、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和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
(七)指导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稳定工作。
(八)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制管理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九)统筹管理中小学学籍工作,制定中小学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十一)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山市江源区教育局为区属行政单位,下设党政办、计财科、教育科、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白山市江源区招生办公室、白山市江源区教育局基建管理服务中心、白山市江源区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白山市江源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白山市江源区校外教育指导中心等9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