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主要职责 (一)社会事业服务环资科(价格管理科)。主要职责是:将原价格管理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成本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落实国家、省和区政府确定调查项目;负责向国家、省和有关部门...
机构信息
地区: 江源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电话: 0439-3722409
地址: 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153号 邮政编码:1347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社会事业服务环资科(价格管理科)。主要职责是:将原价格管理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成本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落实国家、省和区政府确定调查项目;负责向国家、省和有关部门报告重要产品成本资料的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调查品种的价格、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引导农民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与成本调查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和调整区政府定价和区政府指导价格的商品价格;及时掌握全区主要产品的价格趋势,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研究拟定全面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价格管理目录。

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法规和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开展对区属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经营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的发放、年度验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开展对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征收力度;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管严、用好、用活价格调节基金,充分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划入社会事业服务环资科(价格管理科)。

负责落实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实和监督执行国家、省、市制定、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价格管理,开展收费年度报表工作;监督有关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将上级下达的相关收费文件公示到区政府网站,接受群众咨询;做好其他收费管理工作。按照价格管理目录及时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审议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价格,指导和规范商品生产及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负责公益性、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制订及调整,会同财政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负责对政府管理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调查和监审,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政府定价类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和制定,以及对区域内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司法机关在司法案件中、对本行政区域内税务机关在税收过程中、对本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

对本行政区域涉及群众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价格争议纠纷,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价格管理政策、知识和手段,促使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能够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提前消除纠纷隐患,将价格纠纷解决在基层。  

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城市垃圾处理、城区供水项目城建类项目文教、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建项目的审批职责。

   (二)投资科(行政审批科)。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汇总、平衡、上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下达全区各项基建投资计划;负责全区各基建项目的信息管理系统的跟踪、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直、各镇、街等有关部门的基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好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基建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争取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资金落实工作。抓好重点项目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区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编制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重点建设计划的执行;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省委托和区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及概算调整审批;验收区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竣工项目;初审、上报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建立、完善全区建筑咨询市场;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区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作。

(三)振兴产业科(农业农村科)。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白山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承担的煤炭塌陷区治理项目建设职责。

组织编制全区农村经济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调度和协调抓好农副产品及土特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发展;负责协调,争取上级各项投资,不断抓好农村基础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审查批复全区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帮助基层协调做好省批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搞好综合平衡、协调服务;负责全区农村扶贫工作,积极争取以工代赈资金。

(四)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全区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监测检测具体工作;研究全区粮食流通领域存在的不利与市场发育的问题,提出有利于粮食市场营销安全的相关意见、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行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粮食质量标准化、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及商品粮食储量、市场监督检查和统计工作;拟定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及区级投资项目的安排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负责江源区的盐务行政管理职能。

二、内设机构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设6个内设机构,即: 办公室、经济综合科、投资科(行政审批科)、振兴产业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事业服务环资科(价格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另设机关党的工作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情况,核定局编制和职数如下:

(一)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二)领导职数: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白山市江源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刘成义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白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白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