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辉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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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8892412 |
地址: | 辉南县楼街乡楼街村 邮政编码:135100 |
楼街乡党委、政府设下列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制度建设、会务组织、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综合信息、机要保密、资产管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察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大代表选举和联系辖区政协委员开展活动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辖区村“三委”换届选举 和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 平安建设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 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民族宗教 管理、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统筹各类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 民落实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防火灭火、卫生防疫、市场监管、食品安全、防汛抗旱、地质灾害、人民防空、重大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管理、公共安全处置等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公民服兵役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资源、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文化、文体活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保障、退役军人、民政事务、民族宗教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辖区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辖区农业、畜牧、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推进辖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辖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精准扶贫相关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抓好镇、村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快城镇建设步伐;负责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着力解决城 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公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整合辖区内农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消防、人力资源等领域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代表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部门派驻机构和县政府工作部门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 财经管理办公室 (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 。负责合理确定镇、村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分步实施,统筹协调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镇财政预(决) 算,统一实施乡镇财政及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商务粮食、市场监管、税收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楼街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