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网)
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简介 一、概况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政府主管部...
机构信息
地区: 通化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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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夏令时);8:30-11:30,13:30-16:30(冬令时)
电话: 0435-6089678
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2777号    邮政编码:134100
详细介绍

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简介  

一、概况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总体建设规划,依法编制区域内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四)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核发相关证件;审核或申报区域内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协助区域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通化县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等工作。 

(八)研究和处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九)依法管理区域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负责区域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十二)维护区域内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使通化市、通化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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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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