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一、概况介绍 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位于长白山西南麓、浑江中游。东西两侧有浑江和富尔江相拥,地势北高南低。三山夹两沟,头道沟河与二道沟河携手南流汇入...
机构信息
地区: 通化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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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电话: 0435-5888015
地址: 通化市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34115
详细介绍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一、概况介绍

   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位于长白山西南麓、浑江中游。东西两侧有浑江和富尔江相拥,地势北高南低。三山夹两沟,头道沟河与二道沟河携手南流汇入浑江,北依险峻的岗山岭。境内盛产金、铅、石墨、铁等矿产资源。地下矿泉水含丰富的氡、锶、锌等有益微量元素。全乡辖区面积3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3820亩,辖21个行政村、146个居民组,总人口24537人,其中:满族、朝鲜族占总人口的31%。具有少数民族村一个,即:鲜丰村。

   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是典型的农业乡镇。全乡已经形成以食用菌、草莓、五味子、林下参、葡萄、大榛子、平贝母、绿优米及种子培育等特色种植业;以养鸡、养鸭、养猪、养牛为主的畜牧业;以石墨矿、金矿业为主的矿产业;以“渔乡”“酒乡”“菌乡”为主的生态旅游业;以大泉源酒业、兄弟泉酒厂、博正食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

   近年来,经过全乡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荣获了国家级生态乡、省级卫生乡、省级文明乡、全省群众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省级先进村镇、通化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通化市乙级经济强镇等荣誉。

    二、机构设置 

 (一)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文化站。工作职责: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宣传片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二)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环保站。工作职责: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全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乡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对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制定全乡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组织拟定全乡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全乡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全乡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大气、噪声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及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指导、协调;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和指导创建省、市级生态村工作。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对地方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全乡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安排提出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推动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推广防治污染的新产品、新技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并组织实施全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
(三)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 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组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组“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账证、账表、账实相符。负责村组“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过程。协助乡纪委对“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其他工作。
(四)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财政所。工作职责:参与制定本乡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编制年度本乡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本乡政府委托,向本乡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制定本乡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本乡各项财政收入。加强本乡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乡乡工资支出、政府组织正常运转支出和社会公共需要支出的资金需要,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加强本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办理本乡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拨款,监督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本乡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本乡的债务进行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和责任,相应制定偿债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管理和指导本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本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监督和检查本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执行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提出加强规范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本乡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职工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政效能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本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畜牧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负责全乡21个行政村的动物防疫注射、疫情普查、疫情报告、产地检疫和兽药管理、使用等兽医工作;负责实施动物繁殖改良,技术推广等公益性工作。
(六)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司法所。工作职责:法律服务所通过开展各项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
(七)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的一般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八)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国土资源中心所。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等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参与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协助国土资源监察机构开展执行监察工作,做好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的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制止、纠正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做好有关信访接待和配合做好纠纷调处。
(九)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乡建办公室。工作职责:承办农村宅基地和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作;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档案管理;按规定做好辖区内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
(十)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水利所。工作职责:宣传贯彻渔业法规,保护水和水域及相关设施,管理各项水事活动,依法查处水事案件;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破坏原地形地貌项目审批审查;抗旱、防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费收缴,制定本地水土保持方案。
(十一)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林业工作站。工作职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资源调查、造林调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野生动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林业科学技术的培训、咨询和服务等。
(十二)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农业站。工作职责: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测。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执行国家动植物防检疫制度,应急处置,实施植物保护工程。负责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监测、预报、预防。负责农机具补贴政策宣传及咨询服务,组织农民申报。机具使用情况和日常管理。应急事件上报,相关社会服务。
(十三)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在乡政府直接领导和上级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具体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及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政策、业务培训,并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计生办。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指导各行政村的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其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按规定程序、时间,发放、审核、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员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证》等证明,尽量方便群众。做好药具的发放、管理和随访服务工作,加强与服务员的联系,切实解决好育龄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五)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民政办。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乡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乡的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负责对本乡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拟定本乡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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