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化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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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30-11:30 13:30-16:3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5238681 |
地址: | 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777号 邮政编码:134100 |
通化县林业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草拟各项地方性文件和实施细则;
(二)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编制森林培育、保护、经营开发、利用等林业生产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县林业企业、局属事业单位、乡镇林业站和私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全县森林资源的调查和设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处理林权纠纷及相关的信访工作;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负责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可食林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七)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林业基金的管理和筹集,为县政府制定经济调节政策提供可靠数据;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统战、信访、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项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调配、劳资劳保、科技职称、老干部管理、社会保险、劳动鉴定(工伤鉴定)、统计报表及各类培训等工作;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管理;
(九)负责森林公安工作,侦查处理森林火灾及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政和刑事案件;
(十)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林业生产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监管全县国、民营林业资产,监督和审计各企、事业单位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通化蝲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协调、指导、管理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产业发展指导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的相关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国、民营产业发展工作,围绕林业主体产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编制和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和经济技术与市场信息收集,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出措施和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指导林业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搞好林业产业的开发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项目规划和储备;收集、整理林业产业相关的图片、数据等资料,建立和管理林业产业档案;总结和推广林业产业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林业企业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木材销售和改革工作。
(二)营林绿化科。组织协调全县国有和集体营林生产、计划、统计、调度,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及四旁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参业用地审批管理;造林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
(三)林政科。负责林地、林木权属确定和林权纠纷的调查处理;核发林权证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接待相关的来信来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木材检查站管理;重点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及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卷宗的审查、审核;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及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的审批;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林业部门承担的其它行政审批事项。
(四)资源科。负责我县境内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的清查和调查,搞好森林资源消长、采伐限额的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负责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负责全县国、民营采伐调查设计审批;集体林采伐、国有林场木材生产伐前、伐中、伐后作业质量及全县国民营造林质量监督检查,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负责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
(五)财务人事科。负责林业局及林业系统的计财审计工作,监督会计制度的实施;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层财会队伍建设工作;筹集资金搞好资金管理,协助局长抓好全局的资金使用及管理;监督检查抵制不合理的各项开支;参与林业系统各项计划的编制,负责统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申报重点林业项目、国家指令性林业生产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财务工作。负责系统的人事调配、劳资劳保、科技职称晋升、办理离退休人员手续、林业职工队伍管理、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组织劳动鉴定(工伤鉴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培训,信访接待、制作上报各类表格、人事档案管理及日常工作。
(六)综合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依据上级和局党委决议精神,做好系统党务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委的组织、宣传、纪检工作;负责系统的精神文明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会、统战、武装、关心下一代、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党刊征订发放工作;做好机关党总支工作;系统政工职称评定工作及共青团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打字复印、车辆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会议接待、房屋修缮、环境卫生、供热管理;安全保卫,企事业安全生产管理,可食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县政府(林业局)网站的管理及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