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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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1:30 13:00-17:00(秋冬季),9:00-11:30 13:30-17:3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3627575 |
地址: | 通化市东昌区新华大街16号 邮政编码:134001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 政策、规划,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 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 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 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地名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要求推进市区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殡葬管理政策,拟订市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拟订市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 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 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 督促民政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科室具体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 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调研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民政行 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 落实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财政、省财政、 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定市级民政部门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拟订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地方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务科(通化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拟订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定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建议。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地名管理工作。推 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 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 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内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 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 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五)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承担市老 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 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 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 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 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 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 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拟定民政行业领域安全发 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指导督促民政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应由民政部门承担的行政审 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 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 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 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唐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