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信访、会务、文秘、档案、审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硏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三)基层工作指导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服务人员考核工作。依法监督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执业活动。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五)政治处。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事安排、工资调整、编制管理、干部任免、职称、组织宣传等工作。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双辽市司法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一)双辽市辽东司法所
(二)双辽市辽西司法所
(三)双辽市辽南司法所
(四)双辽市辽北司法所
(五)双辽市红旗司法所
(六)双辽市郑家屯司法所
(七)双辽市永加司法所
(八)双辽市玻璃山司法所
(九)双辽市兴隆司法所
(十)双辽市东明司法所
(十ー)双辽市新立司法所
(十ニ)双辽市双山司法所
(十三)双辽市那木司法所
(十四)双辽市服先司法所
(十五)双辽市柳条司法所
(十六)双辽市茂林司法所
(十七)双辽市卧虎司法所
(十八)双辽市王奔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