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照护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拟订辖区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辖区内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医药服务行为等医疗保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参保人在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受理举报、投诉事项,承办相关案件和上级督办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归档工作。
二、领导成员及分工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双阳分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员1名。
丁艳军,医保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
姜 洋,医保分局副局长 负责基金监管、医保经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