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吉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
电话: | 0431-85816011 |
地址: | 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邮政编码:130033 |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査,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制定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一)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二)指导、实施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宣传处、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规划财务处、公共服务处、对外节目管理处、人事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
负责人姓名:马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