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洼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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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7:00 |
电话: | 0427-3530599 |
地址: | 盘锦市大洼街道中心路108号 |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区民政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等,组织开展党支部各项党内活动,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3.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区级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4.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5.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管理,负责居村级自然区域和镇街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7.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实施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的安全监督指导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
考试,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促进社会服务机构人才发展。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大洼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1.为全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
2.承担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等人员提供救助、医疗救治、接送、安置和省际中转救助护送工作;承担为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救助保护工作;负责为“三无”老人,肢残、智障、精神病人,孤、弃、残儿童等提供照料、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
3.负责接受和组织社会募捐,为社会慈善事业提供咨询和服务;为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4.落实我区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开展骨灰深葬,入土植树或撒向河湖海等生态安葬,承担殡葬相关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核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养老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等工作,为养老决策提供相关建议。
6.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地名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工作分工
秦春芝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街道中心路108号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567
杨兴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党务、人事、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政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群团、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社会治理及机关人员日常出勤和考核及机关其他日常事务,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街道中心路108号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600
宋绍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营商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会、财务、养老、社会组织、慈善、安全生产、信访。
办公地点:大洼街道中心路108号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566
刘青松 党组成员、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中心日常工作、流浪乞讨救助(未保)、婚姻登记、殡葬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街道中心路108号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565
徐俊凯 副局长 (挂职)
工作分工:负责低保、居民信息核对工作。
办公地点:大洼街道中心路108号
办公时间:8:30—17:00
办公电话:0427-3530577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区民政局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行风、工会、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人事、机构编制、档案、政务法规、安全生产、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拟定民政法制建设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区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指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民政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等,组织开展党支部各项党内活动,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