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隆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27)2822698 |
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
(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全市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铁路交通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国省干线普通公路、重点交通工程建设与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宜港岸线、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运政、航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海(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负责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港口引航的行政管理。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外事工作。
(九)负责智慧交通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智能化监管。
(十)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