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石桥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 |
电话: | 0417-5618067 |
地址: | 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行业相关政策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依法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职责。
(三)拟订房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行业的宏观管理。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研究分析住房重大问题,指导房地产“去库存”和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承担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指标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监督指导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制定年度征收计划工作,负责对市房屋征收拟订方案的审定及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评估论证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建筑行业对外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工作。
(五)参与拟订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由政府出资项目建设的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
(六)负责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备案管理。
(七)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市区城市供水管网内节水工作。负责编制市区集中供热方案和年度供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市区供热经营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城市义务劳动工作,负责城市防汛、除雪工作。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研究编制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供热、城市节水、道路桥涵、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特色乡镇建设、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农村垃圾治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
(十一)实施权限内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二)职能转变。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三)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大石桥分局负责组织指导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