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及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体育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
机构信息
地区: 鲅鱼圈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 0417-6180567
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投资服务中心8楼
详细介绍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及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体育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七)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八)负责协调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九)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负责与文物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组织全区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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