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机构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机构信息
地区: 鲅鱼圈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7:00
电话: 0417-7266017 办公传真:0417-7264976
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镇西蓝旗村
详细介绍

机构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 教育、 科学、 文化、 卫生、 体育、事业和财政、 民政、 公安、司法行政、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 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单位概况

红旗镇人民政府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东部,属海洋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北临芦屯镇,南接熊岳镇,西连鲅鱼圈主城区,东与盖州市双台镇、陈屯镇毗邻。全镇区域总面积36平方公里,下辖12个村和5个社区,镇政府设在西蓝旗村。常住人口2.8万人,其中满族人口占70%,锡伯族、朝鲜族、蒙古族等少数民居聚居。这里葡萄、蔬果生产已成规模。全镇共有耕地面积2.1万亩,以生产葡萄和日光温室反季果蔬为主,其中葡萄种植面积约1.2万亩,截止2017年底,全镇共有温室大棚3200栋,棚内主要生产“巨峰”和“晚红”葡萄,此外还增加了桃、李、杏、草莓等新品种,全镇水果年总产量近亿吨,是久负盛名的“水果之乡”。中长铁路、哈大公路、沈大高速公路贯穿南北,占有一地连三港(大连港、营口港、营口新港)。拥有1.2万KVA的变电所一座。水力、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供应条件良好。

内设机构:

(一)政府办公室。 接收传达区政府各项文明指令、通知、会议并提交领导批复。负责镇党委和政府日常工作的安排,并组织安排好政府的会务工作。协助领导抓好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府目标管理的定制、分解、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政府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等项工作。做好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镇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及大小会议室的管理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二)经济发展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乡镇经济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全镇经济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完成各项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宣传和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做好为客商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帮助本辖区内乡镇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选、传递、反馈、储存。

(三)财政所。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四)城市化建设科。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编制和修订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制定、申报、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廉租住房补贴审核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府主导建设项目开工前相关规划、土地等手续办理、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决算报审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与衔接各对口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负责办理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发展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镇农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科学技术的引进、推广、交流和咨询工作,搞好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抓好村级服务组织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指导和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各类承包责任制。负责镇农业的发展及管理工作。宣传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反映农民要求和建议,实现农业增效,使农民增收。负责指导镇农业服务中心。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民政办公室。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三属”、伤残军人、在乡复原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金的发放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孤儿、40%精简退职、60年代精简的应保、尽保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发放救灾款物,募捐和社会临时救济。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民政事业费。负责残疾人双向补贴工作。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综治委会议议定事项,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拟定综合治理规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重要工作措施,提交综治委决策,并依照综治委决定具体组织实施。及时向镇党委汇报上级有关批示精神和要求,提请党委或综治委研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执法单位的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辖区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疑难纠纷。指导、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和辖区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团体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落后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进;对因治理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治安问题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按照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等有关规定向综治委提出处理建议。

(八)经管站。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调解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事宜。地力补贴的统计。良种补贴的统计与发放。协调种植业保险事宜。

(九)乡镇信访部门。信访部门是党委、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受理、转送、交办群众信访事项;督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按政策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

(十)动迁办。完成新上项目的估算报告,统筹安排我镇所有回迁安置工作。

(十一)城市招商和建设办公室。配合领导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新上项目手续办理。

(十二)社会保险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盒信息库;发布就业信息,开展镇内就业、失业、再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开展公益性岗位,对4050等家庭困难就业困难人员的救助,负责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失地养老保险的办理。

(十三)计生办。负责计生统计工作。负责计生药具工作。负责计生宣传和科技工作。负责其他计生相关的日常工作。

(十四)法制办。负责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全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各部门、村居开展法制工作;负责全镇法制宣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镇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加强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全镇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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