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市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00—5:00 |
电话: | 局办公室:0417—4886806 中心办公室:0417—3282353 |
地址: | 营口市西市区镜湖西路68号 |
机构职能
1. 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行业相关政策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2. 依法承担住房和城区建设、公用事业管理职责,负责住房、城区建设、公用事业、动态核查工作及从业人员个人专业资格的管理工作,制定扶持本行业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 指导房地产"去库存",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区房屋征收管理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制定年度征收计划工作,负责对区房屋征收拟定方案的审定及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评估论证工作;
4. 参与拟订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组织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负责由政府出资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
5. 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组织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确认;
6. 负责区本级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7. 负责西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相关建设经济系数测定和造价信息发布,负责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管理,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和建设经济纠纷调解。
8. 负责指导全区城市防汛、除雪工作。负责区管道路及区管广场绿化监督管理工作。
9. 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测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区建材产品、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抗震防灾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10. 职能转变。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 业发展相关职责,加强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11. 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西市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下设中心1个,是西市区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中心职能:
1.承担政府自建回迁小区工程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协调规划、土地部门加快土地出让进度。根据开发企业需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及相关统计报表等工作。
2.协助开展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物业维修资金的合理支出等方面的工作。
3.协助开展廉租住房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