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太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早8点30-11:30下午13:30-16:30 |
电话: | 0416--5168320(人事局)5169982(劳动局) |
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区解放西路219号 |
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组织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承担就业指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任务。
(三)统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区级统筹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区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七)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