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宽甸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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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季8:30-12:00, 13:00-17:00 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 13:30-17:30 |
电话: | 0415-5136069 |
地址: | 丹东市宽甸县天华山路183号 |
一、机关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2)是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承担政府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
(4)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
(5)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6)行使政府赋予的对全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的职责,切实加强全县新农村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
(7)对所属单位的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监督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资产最大限度地创收、增效、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审查所属经营单位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及自筹资金的投资项目,监督所属企业的财务核算,做好行业统计及市场预测和信息传递。
(8)负责全系统的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扶贫帮困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
(9)承担全县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市场经营和安全。按照政府授权对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行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商业储备,承担国家救灾物资商业储备和管理。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系统干部进行教育培训、考核、选拔、使用及遵纪守法的监督检查,负责全系统的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及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和四防安全等项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政工科:负责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纪检工作。
(2)财计科:负责编制全县供销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财务调研,编制年度经营,基建技改规划,负责行业统计,机关财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年终决算,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全系统领导离任审计,基建审计,经济责任状兑现审计和财务招待情况审计及资产增值评估。
(3)办公室:负责起草、审核机关文件、材料,综合政策调研,协调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信访、计生、打字、管理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4)业务科: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经济体制改革及网点建设仓储运输管理,市场预测,经济信息传递工作:
(5)资产管理科:对所属企业的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监督资产的使用情况,运用现行法规政策盘活现有资产,确保资产最大限度地创收、增效,防止社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