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宽甸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8:30-12:00, 13:00-17:00 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 13:30-17:30
电话: 0415—5161133
地址: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过街楼西街1号
详细介绍

    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县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建设项目。按权限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和县城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县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宽甸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监测县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粮食流通、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库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管理。

    (十八)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省、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我县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推动金融创新,推进宽甸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宽甸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承担与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

    (十九)配合协助市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权益类经营场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监管,统筹组织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工作,落实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并配合省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监管,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二十)拟订县创新驱动发展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二)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拟订全县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五)编制全县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七)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三)负责上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三十四)承担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丹东市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全面科技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人事、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点督办事项,国家、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办公室(经济动员室)。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承担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任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县经济信息工作。

    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管理工作。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办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近期调控目标。

    (三)社会发展办公室(就业卫生人口室)。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实施医疗卫生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县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并参与拟订医疗卫生发展政策,牵头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统筹推进创新改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四)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项目审批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组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任务,承担组织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指标任务,负责重大项目调度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提出县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县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县直有关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县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政务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县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监测分析PPP项目投资状况,协调推进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基金的争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PPP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PPP项目,督促检查各部门PPP项目推进情况,协调推进政府和银行合作,协调推进民间投资工作。

    (五)农村经济办公室。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协调指导全县区域经济发展和协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编制边境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扶助农村贫困地区计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国土规划和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综合平衡与节约利用规划、参与拟订扶助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负责编制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和计划。协调指导推动全县对口支援(帮扶)工作。

    (六)工业交通能源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综合分析工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综合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权限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工业项目,按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参与审核境外投资重大工业项目,负责工业方面中央、省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研判交通运输发展趋势,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承担协调铁路投资额度指标任务,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的发展状况,按权限审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承担县国防动员办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县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意见。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能源行业科技进步、装备、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按规定权限,管理煤炭建设项目,依法整顿全县煤炭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指导协调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运销协调。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抽水蓄能等储能调峰基础设施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相关规划,负责相关项目滚动储备、调整等投资计划管理,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及智慧能源发展建设,负责非化石能源发电信息统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开发及管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衔接油气市场供需平衡,承担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七)财政金融信用办公室。研究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提出金融发展和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和监管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负责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县信用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行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配合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其他业态的管理,配合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和驻丹金融机构防范、化解、处置域内金融风险,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承担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我县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地方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及相关指标任务,协调推进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机构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导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深化改革与发展,配合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风险处置工作。配合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普惠金融发展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拟订全县资本市场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推进我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承担资本市场建设相关指标任务,拟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合证监部门推进我县企业境内外上市和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和证券期货等机构的设立和引进。

    (八)大项目办公室(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办公室、县域办公室)。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东北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提出宽甸全面振兴战略、专项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的建议,对全面振兴战略进行论证、综合平衡和衔接,推进全县资源型城市(地区)经济转型工作,组织研究沿江沿海经济带、县域经济等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大项目建设和经济合作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和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对外协调、融资融智、信息编报等工作,参与重大涉外事项的政策协调,统筹经贸投资国际合作等领域工作,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人文交流等领域工作,参与组织指导县内“一带一路”重要经济对话、论坛等。承担县全面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项目综合、协调、推进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大项目建设政策与推进措施;督促、协调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实施工作;考核22个乡镇新建生产经营性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建立项目库,搞好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县级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负责项目开工月和项目拉练活动的筹划和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的研究和制订;配合做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做好县域经济情况综合汇总工作;创建县域经济财政扶持资金和投资引导资金支持产业项目库;做好省县域办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工作。

    (九)服务业办公室。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县服务业发展,统筹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带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内外贸市场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编制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牵头指导和协调全县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按权限核准或备案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国际合作工作。

    研判数字经济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县数字经济相关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新型智慧城市和相关衍生产业发展,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进数字经济技术创新、政产学研用结合及数字经济产业化工作,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创业投资,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形成。

    (十)科技办公室。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工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科技金融的相关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管理工作,对技术合同进行审查和认定登记。

    拟订生物医药领域、新一代信息和仪器仪表领域及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以及卫生健康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应用基础研究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院士联系服务工作。拟订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牵头拟订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实施县科技报告制度和县创新调查制度。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承担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情报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行业管理。承担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成本调查监审室。负责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收益情况的调查,发布全县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拟定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工作。

    (十二)价格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监测预测价格变化趋势,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按价格管理权限拟订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等收费的政策法规,拟订相关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管相关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有关收费标准的落实情况。

    (十三)粮食和物资储备办公室。拟订粮棉糖储备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收购、储存、轮换、调拨、销售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棉糖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按权限负责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十四)安全仓储科技办公室。负责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拟订我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战略应急储备组织实施的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十五)财务管理室。落实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财务预测分析,财务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报表等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十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法规室(招投标指导协调室)。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参与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县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办事大厅
丹东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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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宽甸县人民政府

宽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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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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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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