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宝山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一、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职能 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
机构信息
地区: 凤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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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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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凤城市宝山镇红旗街167号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职能

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政府职能

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日常机关党务、会务、文书、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内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镇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

(三)产业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工业发展办公室)

编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四)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

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服务。

承担区域内的公安、司法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

(五)生态环保办公室

负责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承担镇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等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财政经济办公室

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负责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七)镇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于景健(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

刘  超(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统计、审计等工作。

负责政府序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关明东(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负责人大序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志光(党委副书记):分管组织、宣传、武装、政法、人事、统战、信访、人才、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工商联、政协、督查(工作实绩考核)、选派干部管理、公安、司法等工作。

负责对接市主管部委,负责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马奎双(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负责纪委监委工作。

董晓雷(副镇长):分管财务、林蚕、农业(含农机)、经管、脱贫攻坚、信访、科技、科协、动监、粮食等工作;协助审计工作。

负责对接市主管局,负责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车宇驰(副镇长):分管营商、行政服务中心、供电、邮政、电信等工作。

负责对接市主管局,负责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丁峰(副镇长):分管企业、环保、应急管理、土地、村建、水利、商业、发改、金融、地震、气象、工程项目等工作;协助统计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含民宗)工作。

负责对接市主管局,负责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王蕾(副镇长):分管办公室、物资采购、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卫健、民政、退役军人、老龄、残联、教育、文旅、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交通、社保、就业、供销、红十字会等工作。

负责对接市主管局,负责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刘  帧(武装部长、工会主席):负责武装、工会工作。

于倩倩(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才老干部工作;协助政协、工商联等工作。

鲁秋阳(政法委员、妇联主席):负责政法、妇联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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