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审计局
一、机构职能 凤城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
机构信息
地区: 凤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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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令时:8:30-11:30 13:30-17:30 冬令时:8:30-11:30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5-8122471
地址: 辽宁省凤城市邓铁梅路28号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凤城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发展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所属单位)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委省政府、丹东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乡镇(街道)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家、省、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丹东市和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丹东市、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联系特约审计员。

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以及机关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二)财政审计室

组织审计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统筹规划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行政事业审计室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级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相关专项资金。

(四)农业农村审计室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

组织审计对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审计署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六)社会保障审计室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七)经济责任审计室

组织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乡镇(街道)以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八)计划审理室

承担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负责审计成果统计、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市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三、领导分工

周国财同志(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王凤新同志(班子成员)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组织人事、财务、资产、行政政务、行政执法、审计宣传、安全保障和科教文卫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室。负责督促分管室负责人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业务领导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党政群工作部和综合审计工作部。      

佟成国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府投资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审计、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以及市属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监督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负责督促分管中心、室负责人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业务领导内部审计工作部。

高旭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贸和社会保障审计方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室、社会保障审计室。负责督促分管室负责人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王志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经济责任、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室、农业农村审计室。负责督促分管室负责人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尹雪梅同志(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负责计划统计、审计督察、实绩考核、法规质量、科研、学会、内审等方面工作。分管计划审理室。负责督促分管室负责人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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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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