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凤城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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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凤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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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5-6887507
地址: 凤城市凤凰城街道邓铁梅路17号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凤城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

(二)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协调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市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信息报送、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劳动工资、行政后勤、外事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负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并拟订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省、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服装和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社区矫正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社会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政府法律事务室(行政复议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调解和集中审理规范化建设,负责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研究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行政措施等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工作,为市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律师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法治调研督查室)。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开展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法治建设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编辑市出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事项的初审等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五)政治处。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系统作风纪律管理及组织督察工作,负责管理全系统立功受奖和扶优保障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三、领导姓名及分工

党组书记 王 冶:负责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  长 李晓旭:负责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 军:分管政治处和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孟繁涛: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丁 峰:分管办公室和政府法律事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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