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凤城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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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令时:8∶30—11∶30 13∶30—17∶30 冬令时:8∶30—11∶30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5—8122650 |
地址: | 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街道振兴街65号 |
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教育事业发展重点布局、规模、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凤城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管理所属单位的资产。
(五)负责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八)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外事工作。
(十)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的开发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地区学校的生产教育、仪器装备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地区学校的生产教育、仪器装备工作、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十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战及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局管单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凤城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所承担的主要职责要求,按照《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学校安全教育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宣传、民心网、舆情应对、新闻发布、外事、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材料综合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申诉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校车公司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办公室(职改办)
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人才工作等。
(三)党务办公室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纪检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战工作、共青团及妇女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干部工作。
(四)财务审计办公室(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室)
负责拟定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参与布局结构调整等有关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统筹管理国家、省、市下拨的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局机关、局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及资本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局机关内部财务开支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全市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制度,参与拟订并督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规划,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可靠性进行监视,制定全市中小学危险校舍修建计划,对学校建设项目程序进行审核。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
(五)基础教育办公室(督导室、体卫艺办公室)
承担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及基本教学指导文件,负责幼儿园审批。规范学前教育内容和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考试评价改革工作,统筹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拟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社团工作,指导、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及竞赛工作,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生奖惩工作,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教材使用。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县乡两级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对县乡两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查和评估,督导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检查和评估,负责督学、评估和监测队伍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负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相关教学改革工作,拟订地方相关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六)成职教办公室(审批办公室)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落实局党委关于协助职业学校招生及其他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宏观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领导分工
市委教工委副书记、党组书记、局长隋秀义同志:主持市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市委教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丛强同志:负责党建、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综合治理、统战、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关工委、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管党务办公室、成职教办公室(审批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忠芳同志:负责计划财务、布局调整、经费管理、统计、内审、项目建设、扶贫助学、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办公室(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室)、体卫艺办公室、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协调教师进修学校艺体部,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卫生保健部。
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武超同志:负责职称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编制、教职工奖励、考核、文电、会务、机要、法制、信访、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教育信息宣传、双拥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人事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春南同志:负责基础教育业务、招生考试工作、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校车管理。分管基础教育办公室、学校安全教育室、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凤城开放大学,协调教师进修学校中学部、小学部、学前教育中心、德育部、电教部、科研部。
党组成员、助理督学于永波同志:负责教育督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估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协调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督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