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港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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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7:00 |
电话: | 0415-7149321 |
地址: | 东港市东港南路147号 ,邮编:118300 |
一、领导信息
许孟德:东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于镇东:东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管委会全面工作。
张曙霞: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经济发展、政策实施、企业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产经营管理、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和管委会机关日常工作。
二、机关职能:
1.统一制定开发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2.统一领导开发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3.开发区土地规划管理,承接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协调承接政策性信贷资金;
4.负责开发区企业管理、服务、协调等工作;
5.负责开发区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6.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7.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开发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8.承担开发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党工委办公室
1.负责开发区党工委日常工作和内外组织协调。
2.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工委名义发布的公文。
3.负责党工委和党建方面的文字综合、文电处理工作。
4.负责开发区机关党建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人才、综合治理、民族宗教、边海防、兴边富民、维稳、信访、党工委信息、督查督考、双拥、司法、禁毒、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文明城创建等工作。
5.负责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党员大会、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务工作,负责党群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
6.负责人事与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做好纪律、作风的督查检查,具体实施绩效考核。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1.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机关日常工作和内外组织协调。
2.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公文。
3.负责管委会和行政方面的文字综合、文电处理、信息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议汇报材料等工作。
4.负责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建议提案办理、民心网诉求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爱卫会、办公资产和用品管理工作。
5.负责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值班值守工作。
6.负责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机关干部大会、全区性会议会务工作。
7.负责疫情防控办公室和“三落实”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部
1.负责开发区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规划的调研、编制和实施。
2.负责园区高质量发展方案完善、推进、总结、汇报和考核等工作。
3、负责开发区经济指标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科技管理、企业融资、外经外贸、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量和质量监督、扶持创新创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工作。
4.负责组织企业做好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改、出口创汇、信息化、自主技术包新、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申报,推荐企业参加名优产品目录遴选工作。
5.做好项目服务,负责各项鼓励扶持政策争取和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扎实推进企业成长工程“个转企”、“小进规”、“限下转限上”,好企业综合服务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和对接上级园区办、丹东高新区相关工作任务。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工作部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财政、财经相关法规政策。
2.负责制定和执行开发区财政预算。
3.负责债务管理。
4.负责管委会和内设机构的日常财务工作。
5.组织全区税收收入调度,协调开发区融资货款,落实好区内涉及财政专项、税收等政策的执行。
6.负责向上争取资金,科学调配资金,保证各项资金支出。
7.负责组织配合各级审计单位对开发区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8.负责集团公司的组建及区属公司的管理和审计工作。
9.履行区采购办公室职责。
10.负责财政性资产的登记造册、汇总统计、处置审核、收入和支出管理。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资合作部
1.负责编制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投资环境;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筛选、汇报和发布。
2.负责制定和完善经营性资产招商政策。
3.负责投资项目谋划、包装、推介、洽谈、跟踪、咨询、信息发布、签约、注册、立项等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客户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签约项目、在谈项目、外资项目、盘活存量资产项目的跟踪推进、统计上报、项目衔接、验收等工作。
7.负责统计上报年度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8.负责发展“飞地经济”项目招商、衔接、信息等。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开发建设部
1.负责组织、协调、编制全区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立项、实施和管理,组织招投标,组织编制、审核工程预决算报告。
3.负责办理全区土地征用相关手续。
4.配合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土地出让、土地登记和土地日常管理工作。
5.协调城建部门进行项目建设规划的编制,协助项目单位办理相关规划、土地、建设等手续。
6.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7.配合市住建部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
8.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动迁补偿等工作。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资产管理部
1.负责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工作。
2.负责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办理、确权、变更等工作。
3.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维修维护,确保资产安全。
4.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租赁、使用、处置等工作,加强资产经营合同履约管理。
5.负责经营性资产档案、统计、合同等管理。
6.协助招商部门共同做好经营性资产项目入驻后的经营服务工作。
7.负责闲置资产的盘活及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处理经营性资产历史遗留问题。
9.负责集团公司的组建过程中资产审核、划拨、重组及融资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生态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
2.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负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负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6.配合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编制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10.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11.对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三同时”执行、污染减排、限期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协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以及项目验收工作。
12.配合上级应急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3.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大孤山园区管理办公室
1.负责大孤山园区的党建、经济发展、企业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税收、土地城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有公司、资产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成立相关工作组和具体负责人,对应开发区各内设机构职能开展工作。
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