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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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 东港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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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 0415-7561557
地址: 东港市人民大街28号
详细介绍

    一、总体情况

    东港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标准简称为“东港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系2019年由原东港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与原东港市旅游局、东港市体育局合并组建而成,是东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文化市场、旅游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体育发展的工作部门。

    二、机关职能

    东港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审工作。

    (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乡镇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六)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推进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依法实施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的监管。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训和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丹东市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二)负责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三)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十五)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栏目设置、改版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新闻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大力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建设,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三、下属单位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辖2个事业单位,即:①东港市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②东港市新华书店。

    四、领导及分管工作

    钟月圆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执法队队长(兼)

    职责分工:负责主持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东港市体育局、东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7146177

    毕庶和

    职  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体育局局长(兼)

    职责分工:分管系统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及群团工作;机关行政管理、信访、综合治理及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工作;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全民健身工作;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等级认定等工作。

    分管综合办公室、体育发展室。

    办公电话:7137612

    许彤德

    职  务:副局长

    职责分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安全播出及播出机构广告内容的监审工作;分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放管服”等工作。

    分管财务室、广播电视事业室、行政审批室。

    办公电话:7146686

    鞠忠华

    职  务:副局长

    职责分工:分管群众文化、图书服务、文化产业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重大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分管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全域旅游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重要旅游节会组织实施、旅游区域合作、旅游统计等工作。

    分管文化文博室、旅游发展室。

    办公电话:7115775

    赵 丹

    职  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职责分工:分管文化、文博、旅游、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新闻出版行业领域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分管“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分管行政执法队法制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法制稽查、法规宣传、执法案件评审、举报受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分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法制督查室。

    办公电话:714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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