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港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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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415-7123673 |
地址: | 辽宁省东港市东港南路145号 |
一、机关职能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及合理开发利用和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以及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海洋战略规划、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所承担的职能,设置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室、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室、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室、开发利用室、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室、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室、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室、海域海岛管理室、生态修复室、耕地保护监督室;下设局属事业单位两个,东港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和东港市自然资源执法中心。
三、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于学波: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伯军:分管机关综合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室、开发利用室、行政审批室、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丛树玉:分管政策法规室、海域海岛管理室、自然资源执法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钰家:分管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室、土地整理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继宏:分管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室、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室、生态修复室、不动产登记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国栋:分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室、规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