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拟订我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
0415-316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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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
振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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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5-3168006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35-1
详细介绍
(一) 拟订我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工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刚工作。
(十)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丁振波:
主持事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何连成:
1、协助局长完成事务局全面工作。
2、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权益维护、政法、安全工作、财务工作、纪检监察、党建、廉政建设、机要、保密、信息、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法制、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及局里临时交办的工作
主任栾明阳:
1、协助局长完成事务局全面工作。
2、主持完成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3、负责双拥褒扬、群团、考核、人事、中心财务工作、优抚、接收安置、烈士陵园管理、服务站建设及局里临时交办的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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