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卫生健康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区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
机构信息
地区: 振兴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 0415-2316219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分矿东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往北约170米(百惠佳园17号楼)3楼。 邮政编码:118002
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区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费元丰,领导区卫健局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兴华,分管医政医管、行政审批、人事、基药、基层卫生、妇幼、老龄、爱卫方面工作。
     负责联系区卫健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黎跃,分管规划信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监督、办公室(信访、统计、档案)、药品器械采购、财务管理及财务审计、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工作。
负责联系区监督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霍甲众,分管党务工作(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统战、群团)、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安全生产、科教宣教、中医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方面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区综合组办公室、区疫苗接种办公室相关工作。
负责联系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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