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丹东市元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正科级。 (二)丹东市元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年度城市管理工作...
0415-28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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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
元宝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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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5-2825033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公安后街8-1号 邮政编码:118000
详细介绍
(一)丹东市元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正科级。
(二)丹东市元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年度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义务劳动;负责"清洁月"、"绿叶杯"竞赛活动及城区除、运雪的组织协调工作;
3.监督和纠正辖区内违反市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乱堆乱占、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4.负责协调小区道路挖掘的监管;
5.指导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6.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8.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丹东市元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城市市容管理部。负责制定全区市容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市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街镇各项市容创建活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街镇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街镇市容综合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市容保障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环境卫生管理部。负责制定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街、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负责环卫购买服务中标单位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对辖区公厕卫生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除运雪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新安街中队。负责新安街中队负责对新安街街区内商户“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新安街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公司负责的商户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负责约谈经营公司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依法对经营公司进行处罚;负责新安步行街全街临时占道经营的审批和监管。
(四)法规营商部。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街、镇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审核全区各街、镇城市管理执法案卷工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办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监督、考核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受理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举报和投诉工作;负责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受理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负责受理“12345”等政务平台投诉件,协调解决群众在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负责开业庆典、一店一匾、污水排入排出、区管道路的占道挖掘四项审批的受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创建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负责局机关纪律监督和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接待、后勤、安保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文印及保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培训、任免奖惩、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建设、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工作;负责与各级媒体和网络媒体的通联工作;负责收集和处理境内外及网站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舆论、舆情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办公经费管理,编制年度经费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丹东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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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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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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