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元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宝区科学技术局牌子。 (二)元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
0415-2813415、281341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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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
元宝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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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5-2813415、2813415(传真)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民丰街与201国道交叉口南160米(原金山镇老政府) 邮政编码:118003
详细介绍
(一)元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宝区科学技术局牌子。
(二)元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4.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中国制造2025〉丹东行动纲要》的落实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区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7.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8.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9.推动军民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军民发展和改革方针、政策、规定,综合协调军民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军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方案。协调推进军民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1.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2.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拟订区创新驱动发展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4.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内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15.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16.拟订全区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参与配合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区域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17.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
18.编制全区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19.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20.负责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21.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22.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23.参与配合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24.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
2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26.承担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8.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丹东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2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2)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
机构设置
丹东市元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中共元宝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军民融合办)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对军民融合发展问题的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元宝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丹东市元宝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2.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度,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3.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4.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5.承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6.提供科技、经济、人才政策等各方面的信息服务。7.提供企业诊断和改善管理方面的服务。8.提供人才服务。9.组织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10.组织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协助企业导入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11.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合作渠道。12.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中心企业发展及提高生产力的对向政府提供相关建议。1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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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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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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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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