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本溪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24-46821239 |
地址: |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民政的法律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民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和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七)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县管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发展养老服务业,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等。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