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08:30-5:00 |
电话: | 024-42883069 |
地址: | 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0栋 |
全面承担全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组织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
工作。
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