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金融方针、政策,组织编报全区财政预算、决算,组织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负责拟...
机构信息
地区: 瓦房店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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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11-85283748
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金融方针、政策,组织编报全区财政预算、决算,组织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负责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产移交。

(四)拟定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考核。

(五)负责管委会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

(六)负责全区会计的监督、培训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八)拟订改善我区金融发展环境、促进我区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十)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依法依规监管国企资产,强化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二)负责协调督导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及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金融局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并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2.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区财政金融局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省、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

3.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债。企业应自觉接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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