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民政、残联、民族、宗教、农业、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慈善社工、儿童...
机构信息
地区: 瓦房店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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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1-85283648
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民政、残联、民族、宗教、农业、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慈善社工、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民政工作。

(三)负责全区残联工作。

(四)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五)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业、渔业、动植物疫病全面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八)负责做好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九)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十)建立劳动关系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一)指导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十二)承担全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督导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十四)完成对口上级部门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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