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统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发展规划,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
机构信息
地区: 长海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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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电话: 0411-39370183
地址: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政府广场1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发展规划,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县及各镇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的各专业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汇总、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服务业统计和数据发布。做好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县及各镇和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测和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各镇统计专干任免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部门及基层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建立并管理统计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对全县名录库管理。

(九)收集整理县外统计数据,加强与外地特别是十二个全国海岛县间的统计资料交流。

(十)对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的有关普查、调查、抽查等事务性工作以及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无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局    长:杨   涛  办公电话:39370177

副局长:付    庆 办公电话:39370181

联系电话及传真:0411-39370183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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